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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2009-09-08 11:25  来源:  

    罗树华、周永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止田地抛荒,稳定粮食生产,维护粮食安全》的提案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很好,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采纳。粮食生产安全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2009年粮食生产的意见》(隆发[2009]3号),成立了以周卫臣县长为组长的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制订了全县粮食生产责任状;加大了双季稻生产和高产攻关投入;每年评选种粮大户给予奖励,鼓励进行土地流转,向种粮大户集中,实行规模化经营;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和专业化病虫防治,落实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加大制止耕地抛荒力度,取消长年抛荒地种粮补贴;整合支农资金,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加大农资打假力度,防止损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现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由于隆回是丘陵地区,专业化、机械化程度低,天水田多,给粮食生产的发展带来一定困难,政府只能采取鼓励和引导的方式来促进,由于我县财政还比较困难,农田水利建设主要依靠上级投入,只能逐步改善,与你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你们提到的农资专营目前与中央的政府不符,只能规范经营。粮食收购是国家定价,地方没有主导权,只能通过引导农民与加工企业实行订单生产,实现共同发展。
      感谢你们对农业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隆回县农业局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廖雄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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