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协办函〔2010〕2号
关于召开县政协七届四次全体会议的
通 知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县政协七届十三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定于2010年3月22日至3月25日召开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2010年3月22日上午在友谊宾馆总台报到。3月23日至3月25日在县委大会议室召开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会期3天。
二、参加人员
县政协七届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在隆市政协委员列席会议;邀请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开幕大会;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和有关老领导参加会议。
三、其他事项
1.各乡镇政协工委、县直单位政协委员活动组接此通知后,请通知并组织所属与会人员按时报到,并按会议日程安排准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大会秘书长请假。会期将对会风予以通报,并将会议出席情况纳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政协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请县政协委员认真调查,积极撰写提案,在报到时将写好的提案交大会组织组。
3.请政协委员于3月22日下午4点准时在县委大会议室参加预备会议。23日上午8点在县委大会议室召开开幕大会。
4.需要住宿的与会委员请自带日常生活用品。
特此通知。
隆回县政协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廖雄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