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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隆回县城乡基层调解工作调研方案》的通知

    2012-04-18 09:07  来源:  县政协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回县城乡基层调解工作调研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协工委、县直单位政协委员活动组,各有关单位:

      《隆回县城乡基层调解工作调研方案》已经隆回县政协七届二十六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政协隆回县委员会

                   2012年4月16日

    隆回县城乡基层调解工作调研方案

      根据县政协2012年工作安排,对全县城乡基层调解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研目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人民内部矛盾日益显现。通过对我县新形势下调解工作情况的全面调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构建和谐隆回献计献策。

    二、调研方式

    采取县乡联动,全面调研与典型调研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问卷、查阅资料、分析统计数据、现场考察等方法进行。

    三、调查对象和内容

    各乡镇政协工委组织本乡镇综治、司法、国土、林业、农经等部门力量对本乡(镇)2010年以来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研,重点剖析1-2个村(居)。

    各县直单位政协委员活动组对本组委员所在单位2010年以来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县政协调研组选择15个乡(镇)和23个县直单位就2010年以来的城乡基层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

    1.当前矛盾纠纷案件的数量及特点。

    2.基层调解组织体系建立情况,包括县、乡(镇)、村(居)组四级调解网络建设以及人民调解是否进驻法庭、派出所、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的全覆盖,是否建立专职调解队伍,人民调解员的数量及年龄、文化、专业知识结构,人民调解员是否进行有任职培训等情况;公检法司及具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各部门"三调联动"机制建立情况。

    3.基层城乡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基层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地位,调处形式、措施手段;各级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率;调处的典型案例和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各级调委会日常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制度上墙、受案登记、卷宗归档)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了解、接受、欢迎情况。

    4.经费保障情况,包括人民调解工作办公条件、兼职调解人员工作补贴、办案奖励。

    5.当前我县城乡基层调解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6.做好新形势下基层调解工作的对策建议。包括乡镇、村建立专业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必要性、可行性,如何选聘调解委员会委员和调解员,如何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乡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经费保障、管理、使用,人民调解员的待遇保障、办案补贴发放必要性、可行性、发放方式方法等。

    对各县直单位调研的主要内容:

    县综治办:在全县依法综治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情况;人民调解参与维护稳定工作情况。

    县司法局:大调解体系建设情况;对乡村调委会指导、培训情况和司法所建设情况。

    县公安局:在处理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中的调解情况及三调联动机制建立情况;人民调解在三调联动中的开展情况。

    县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

    县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及"三调联动"、大调解体系建设、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配合情况;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和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况。

    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和解及三调联动机制建立情况。

    县信访局(群工部):关于来信来访和群众工作情况;县矛盾调处中心调解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衔接配合情况。

    县工商局:关于工商、企业和消费权益纠纷及调处情况。

    县妇联:关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及调处情况。

    县农经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情况。

    县林业局(处纠办):关于山林权属以及乱砍滥伐、盗伐、森林火灾事故中纠纷调处情况。

    县水务局:关于水利纠纷调处情况。

    县移民局:关于移民工作中的矛盾调处情况。

    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征地拆迁、土地纠纷调处情况。

    县房产局:关于房屋产权及拆迁纠纷调处情况。

    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及学校周边环境矛盾纠纷调处情况。

    县卫生局:关于医患纠纷调处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县计生局: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矛盾调处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情况。

    县民政局:关于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处理情况。

    县经信局、县改制办:关于企业改制遗留矛盾处理情况。

    县环保局:关于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调解情况。

    7.赴外地学习城乡基层调解工作先进经验。

    四、调研步骤

    整个调研从4月上旬开始,到6月底完成,分为4个阶段。

    1.准备阶段 4月上旬至4月中旬。

    (1)组织调研力量,从政协机关、政协委员和县直单位选配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

    (2)拟定调研方案,提请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

    (3)召开乡镇政协工委主任、县直单位政协委员活动组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调研组工作人员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2.调查阶段 4月中旬至5月中旬。

    (1)各乡镇政协工委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填写有关表格,撰写好调研报告,并于5月15日前报送县政协提案法制群团委员会。

    (2)县政协各调研组对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汇总好统计表格,并撰写好小组调研报告。

    3.研究阶段 5月中旬至6月上旬。

    (1)召开各调研组工作人员会议,汇报各组调研情况,递交小组调研报告,商榷总调研报告提纲和基本观点。

    (2)汇总统计表格,撰写调研报告。

    4.审议阶段 6月上旬至6月底。

    (1)召开政协主席会议审议调研报告。

    (2)召开政协常委会议,协商、审定调研报告。

    五、组织领导

    调研工作在县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进行,由黄和健副书记和夏亦中副主席牵头,提案法制群团委员会具体负责,县司法局配合。县政协机关组建3个调研小组,从县政协机关和县司法局选配调研工作人员。

    1.第一组 带队领导:黄和健

    组长:谭中州

    成员:刘小明 宁显星 周晓军

    车辆:湘E-30008

    调研单位(12个):桃洪镇、周旺镇、三阁司镇、山界回族乡、横板桥镇、县信访局(群工部)、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

    2.第二组 带队领导:夏亦中

    组长:李伯典

    成员:王旭蓉 邹明亮 刘 伟

    车辆:湘E-3ZX19

    调研单位(13个):麻塘山乡、虎形山瑶族乡、金石桥镇、鸭田镇、罗洪乡、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教育局、县卫生局

    3.第三组 带队领导:黄红波

    组长:刘凌云

    成员:阳桂华 廖雄鳌 王新云

    车辆:湘E-3ZX01

    调研单位(13个):司门前镇、七江乡、六都寨镇、荷香桥镇、岩口镇、县妇联、县人口计生局、县经信局、县改制办、县林业局(处纠办)、县农经局、县水务局、县移民局

    六、成果运用

    1.调研报告经过县政协常委会议协商,形成相关建议案,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供领导决策参考。

    2.向省市政协报送调研报告,参加省市政协年度优秀调研报告评选。

    3.从各乡镇政协工委、县直单位政协委员活动组报送的调研报告中评选出优秀调研报告6篇,按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奖励,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予以按重点提案加1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旭蓉

    联系电话:0739-8232070 13807393299

    传 真: 0739-8232695

    邮 箱:zhenxieban@yahoo.com.cn

    附件:1.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

    2.村(居)2010年以来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及其调解处理情况登记表

    3.城乡基层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

    4.城乡基层调解组织队伍及经费保障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upload/attachment/cmsfile/zxlhxwyh/ggtz/201204/514852fde0084242a2d14cc6bb7214dc.xls


    (责任编辑:廖雄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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