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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3-08-21 17:32  来源:  县政协办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决议,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今年8月至明年6月组织开展对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民主评议工作。为切实搞好民主评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被评议单位2012年以来履行职责、行政执法、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增强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意识和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促进党政部门的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二、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主要是"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履行情况,贯彻县委县政府决议、决定等方面的情况。

    2.行政执法,主要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公正执法、接受民主监督以及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等方面的情况。

    3.服务群众,主要是服务措施、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4.队伍建设,主要是班子和整个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勤政廉政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整个民主评议活动从8月中旬开始,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8月中旬至8月下旬)

    1.组织专门力量。成立领导小组,抽调工作力量。

    2.制定评议方案,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3.广泛宣传发动。将民主评议实施方案印发各乡镇政协工委、县直单位政协委员活动组及有关单位;在隆回电视台播发民主评议公告,公布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向县政协反映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情况;召开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民主评议方案,协商有关事宜。

    4.督促被评议单位准备汇报材料。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起草工作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初稿以及本单位的"三定"方案文件(复印件)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股室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等文件资料一式四份于8月26日前送县政协提案法制群团委员会。

    5.做好调查准备。召开调查人员会议,安排部署民主评议调查工作。

    (二)调研阶段(8月下旬日至9月中旬)

    1.开展实地调查(8月26日至9月5日)。

    县政协机关组织4个评议调查组开展实地调查。

    (1)调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

    听汇报。听取被评议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工作汇报。

    查资料。查看被评议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案卷等。

    召开座谈会。乡镇座谈人员主要是: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政协委员,分管烤烟生产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党政综合办主任,烤烟生产专干或卫生院院长。县直单位参加人员为单位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

    个别走访。走访对象主要是:被评议单位部分工作人员;我县的部分市、县政协委员;部分烤烟大户;部分医药购销企业、药店负责人;部分餐饮业主、香烟零售商;部分村(居、社区)干部。

    (2)调查对象与内容

    一是两个被评议单位: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取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的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规章制度、案卷,查看办事窗口,走访部分工作人员,全面了解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

    二是部分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听取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被评议单位在遵纪守法、行政执法、政务服务、廉洁从政以及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协作配合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部分烤烟大户,部分医药购销企业、药店负责人,部分餐饮业主、香烟零售商,村(居)民代表。听取他们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3)调查分组

    第一组

    带队领导:黄红波副主席

    组 长:邹实山

    成 员:刘路桥 刘新武 廖雄鳌 王新云

    调查单位:县烟草局、县农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六都寨镇、荷田乡、荷香桥镇、石门乡、周旺镇

    职 责:负责起草对县烟草局评议的主体发言材料。

    第二组

    带队领导:胡芒权副主席

    组 长:周后中

    成 员:胡雪非 阮礼福 孙建群 陈涤初

    调查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旅游局、县妇保院、县一中、恒丰宾馆、健康人药业公司、桃洪镇、三阁司镇、山界回族乡

    (其中到县工商局调研时,要一并了解烟草局有关情况)

    职 责:负责起草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议的主体发言材料。

    第三组

    带队领导:阳振华副主席

    组 长:刘凌云

    成 员:夏福平 刘定飞 袁熙琛

    调查单位:县两烟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经警大队、横板桥镇、西洋江镇、滩头镇、岩口镇、雨山铺镇

    (其中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时,要一并了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情况)

    职 责:负责起草对县烟草局评议的补充发言材料。

    第四组

    带队领导:范吉权副主席

    组 长:李伯典

    成 员:刘慎辉 贺震寰 刘 伟

    调查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特色产业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荣兴医院、二中、友谊宾馆、九芝堂药店、虎形山瑶族乡、金石桥镇、七江乡

    职 责:负责起草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议的补充发言材料。

    2.汇总调查情况,起草调查报告(9月6日至15日)。各调查组分别汇总核实情况,起草调查报告。召开全体调查组工作人员会议,汇总情况,确定评议发言人。

    3.召开主席会议,对评议报告以及评议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9月中旬)。

    (三)评议阶段(9月下旬)

    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进行评议和测评。

    1.会议时间:9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县友谊宾馆四楼大会议室。

    3.参加人员:(1)评议人员:县政协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调查组成员,乡镇政协工委主任、县直单位政协委员活动组长,在隆的省、市政协委员。(2)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3)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4)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有关领导参加。

    4.评议会议议程:(1)县委领导讲话;(2)县烟草局局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汇报工作;(3)政协委员对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评议发言;(4)县烟草局局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表态发言;(5)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测评;(6)计票,公布测评结果;(7)县政府领导讲话。

    (四)反馈阶段(10月上旬)

    1.县政协将评议情况报送县委,抄送县人大、县政府,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提出建议,同时将县烟草局的评议情况函告市烟草局。在测评中,如被评议单位的"不满意"票超过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三分之一,建议县委、县政府取消该单位及其班子成员当年综合性评先评优资格。如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称职票"超过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建议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根据《邵阳市领导干部辞职暂行办法》、隆发〔2011〕8号文件规定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被评议单位属省、市管单位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调整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岗位。

    2.县政协办向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整改建议函》。

    3.将民主评议测评结果通过文件通报全县。

    (五)整改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

    1.县委、县政府根据评议情况和县政协的建议,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相应处置。

    2.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县政协《整改建议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别报送整改方案;在收到《整改建议函》六个月内对整改事项整改到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2014年上半年,县政协常委会议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

    (六)验收阶段(2014年6月)

    1.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期整改完成后,县政协安排相关委室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2.在县政协常委会议上,县烟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整改情况,县政协有关委室负责人报告验收情况。

    3.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如果"不满意"票超过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三分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组织领导

    整个评议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由县政协常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县政协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和健

    副组长:黄红波 胡芒权 谭 敏 范吉权 阳振华

    成 员:谭中州 李伯典 邹实山 魏先甫 李洪波

       周后忠 刘凌云 宁炳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议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由李伯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政协提案法制群团委员会。


    (责任编辑:孙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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