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城镇垃圾处理存在"四难"
市政协委员、隆回县荷香桥镇政协工委主任刘路桥反映: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小城镇人口日益增多,垃圾数量日益增加。有的无环卫机构和设施,任凭垃圾乱堆乱放,或摆在街上,或焚烧了事;有的虽有环卫机构,但设施简陋,仅将垃圾运出城外,堆在山谷。这些垃圾都没有经过科学无害化处理,已成为当前农村一个社会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难到位。由于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小城镇居民对垃圾的危害没有一个正确认识,有的甚至视垃圾为肥,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不以为是。小城镇居民多为农民迁入,从农民到市民,文明卫生习惯的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二是处理办法难先进。目前,小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非常滞后,无害化处理能力低,多为简易堆放填埋或者焚烧,处理后仍然污染环境。
三是资金投入难保障。小城镇建设投资主体为乡镇政府,而乡镇政府靠上级拨款过日子,可用于城镇垃圾处理的资金几乎为零。一些乡镇能成立一个清洁队,将垃圾收集堆放到一个地方就算不错了,根本上无财力投资环保设施建设。
四是环保部门难监管。由于环保部门人手有限,对一些企业的污染监管比较容易,企业等相对集中的污染源为点源污染,这种污染只占污染源的30%左右,而70%分散产生的面源污染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针对上述困难,特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县政府将小城镇垃圾处理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建议县政府设立环保基金,用于小城镇垃圾处理。要在农村小城镇探索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将污染治理推向社会,通过招标实现企业化运营。要采取"出台垃圾处理收费方案,由居民承担一部分污染治理费"以及"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的举措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污染治理领域,切实加大治理农村小城镇环境污染的资金投入。
3、建议编制好小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努力做到小城镇建设与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最好能在每个乡镇配套建立垃圾处理站。
4、建议进一步充实环保部门的力量,在各乡镇城建办加挂环保站牌子,设立环保站,以切实加强对小城镇面源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管。同时,建议组织环保、建设、国土、质监、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力量,每年在农村小城镇开展几次集中治理环境污染行动,促进农村小城镇的生态环境建设。
5、建议上级科技部门研制适合小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造价不高的小型设备,投放农村市场。
(责任编辑:廖雄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