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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规范发展乡村客运的建议

    2010-12-06 10:58  来源:  县政协办公室

      隆回县政协副主席夏亦中、政协常委李洪波反映:近些年来,随着农村通畅公路建设的加快和新农村客运的稳步推进,农村交通状况大为改观。但是,由于乡村客运事业发展的滞后,农村居民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相当部分的通畅公路通路不通车,群众出行无车可乘;二是农用车、报废车、摩托车载客和人货混装、超载的现象比较严重,禁而难绝;三是运营不太规范,班次不正常,收费、安全管理不太到位。
      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有:一是农村居民出行常常携带较多的农副产品,而农用车由于有较大的载货空间,往往成为其最现实的选择。二是正规客运负担重,赚头少,再加上非法营运的冲击,多数处于亏损状况,维持原有班线的运营都比较艰难,更谈不上开辟新的班线;而一些客源多的路段,又往往是本地农用车载客的重灾区,非本地的客运车辆参与营运又往往会受到抵制。三是乡镇没有专门的客运管理机构,也没有专门的客运站场,无法进行监管,县级运管部门又显得鞭长莫及,打击之后又死灰复燃,难以形成长效的规范和管理机制。为此,建议:

      1、重视乡村客运工作。将其作为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的实事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考核范畴。
      2、扩大乡村客运范围。做到通畅公路修到哪个村,乡村客运原则上应开通到哪个村。
      3、规范乡村客运车辆。对参与乡村客运的车辆,应选用适合农村实际的人货两便型中小型客车,满足农村群众人货需同行的需求。
      4、制定乡村客运优惠政策。鉴于乡村客运赢利性不强的实际问题,对参与乡村客运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低税费政策或税费减免政策。要禁止无牌无照车辆、农用车辆搞农村客运。
       5、加强乡村客运市场规范管理。在乡镇建立专门的客运管理机构,建好专门的乡村客运站场,根据各线路的实际客运量合理确定参与营运的车辆、班次和到村的终点站,对参与乡村客运的车辆实行进站管理,规范收费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和取缔农用车、报废车、摩托车非法载客,并引导业主使用规定车辆按照规定要求参与乡村客运,既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又确保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责任编辑:廖雄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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