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农民培训包括农民生产技能培训、打工技能培训和村干部培训。当前,我县每年投入涉农培训经费1000多万元,其中县本级50多万元,但因涉农培训的十多家单位没有实现信息共享,存在着假培训、重复培训的现象,培训的投入与产出不对称,我县农民素质的总体水平依然不高,农民外出就业能力依然不强,县内农业产业化人才缺乏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
办法:
1、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8]4号)文件精神,借鉴外地农民培训的成功经验,确定一个机构负责农民培训信息的收集、协调培训时间和内容、督查农民培训的真实性和效能。
2、建立农民培训长效机制,各涉农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与县委、县政府签订责任状,对农民培训实行目标管理。
3、整合培训资源,实行"入口渠道不变、出口统一管理"的培训资金管理制度,涉农培训经费需经农民培训管理机构认定后财政方可报账。
(责任编辑:廖雄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