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县房地产业蓬勃发展,对拉动县域经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房地产业总体上处于稳中快进、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但调研发现,在“经济新常态”的大环境下,房地产市场呈明显下行趋势,我县房地产业也面临严峻压力,必须引起高度警醒。
一是近期存量房源过大。全县年商品房市场需求大约为25万平方米,而2014年商品房竣工面积约30万平方米,住宅待售面积约12万平方米,特别是2015年至2016年可供商品房源预计将达到150万平方米,在目前楼市普遍低迷情况下,我县房地产业消化存量房源压力巨大。
二是房企民间融资占比过高。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我县房地产企业在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很少,即使是一些规模房地产企业,其资金来源也主要依靠民间融资,潜在风险很大,个别开发商甚至面临危机。
三是商品房价格涨幅过快。2014我县非住宅房屋销售均价约1.37万每平方米,住宅房屋销售均价在3600元每平方米以上,高于市本级,并远远高于我县三年前和周边兄弟县水平。
此外,房地产业还存在着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物业管理严重滞后、市场尚未健全、企业面临转型升级重新洗牌等问题。
我县房地产业起步较晚,近年才迅速发展,抗风险能力还比较弱。因此,在目前形势下,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引导,末雨绸缪,防范和化解风险,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决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把房地产业发展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制定城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确保房地产业有序推进,实现房屋供需总量平衡。
2.出台楼市利好政策。适时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对刺激房地产业消费市场、帮助房地产企业渡过暂时困难、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重点是帮助消化存量商品房。出台购买商品房的奖励政策。充分利用我县当前保障性住房资金比较充裕的优势,斥资购买已建成的普通商品住宅作为公租房、廉租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房地产企业举办房交会,吸引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外出人员回乡购房置业。加大对房地产开发的信贷支持。积极协调各商业银行争取省、市行的支持,对信誉好、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给予大力支持,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商业银行新增投放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按新增工业贷款相同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不断完善政策,激励农民进城,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积极改革,制定落实各种政策,解决进城农民子女入学问题,保证进城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3.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时,本着“谁受益,谁服务”的原则,供水、供电、供气、广电、邮电、通讯、电信部门必须将水网、电网等各种管网及通讯网络设施统一铺设至项目红线,并预留接口。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 着力改善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 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工程建设, 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4.规范房地产市场。一是适度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根据《隆回县县城住房建设规划(2014-2020)住房需求预测专题研究报告》,至2020年县城住房需求总量为1180万平方米,需求增量为453万平方米,未来16年间年均需求增量为28万平方米。因此,必须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准入条件,避免稂莠不齐、一哄而上。政府要通过有计划地投放建设用地,合理调控商品房开发建设面积,避免供求失衡,价格暴涨暴跌。二是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监管。加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力度,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完成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审批程序,坚决杜绝或重点查处无资质或无效资质开发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预售审批、综合验收、账户共管等制度,防止烂尾工程,为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建立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定期收集房地产市场信息,认真做好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与市场发展形势预测,为政府宏观调控,稳定住房价格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实现各种信息资源的快速传递和共享,实现政府、企业、公众的直接沟通和互动。
5.防范和化解融资风险。成立房地产协会,由会员企业出资设立房地产融资担保公司,财政注入一定的担保金,利益共享,滚动发展。对民间融资坚持疏导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房地产企业的民间融资,纳入房地产协会监管,限定最高融资金额。制止高利贷,打击非法集资。
(县政协常委、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路桥)
(责任编辑:孙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