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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化农田水系意识 提高农田水利建设成效

    2015-07-24 09:44  来源: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出台以后,我县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全面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四水”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五小水利建设和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娄邵盆地基本农田重大工程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烟基工程,农田水利体系得到完善。

      但是,由于缺乏水系观念,系统考虑不够,农田水利建设的整体效益打了折扣。

      1.前期缺乏科学规划,农田水系难以形成。目前,我县的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不是以水系为单位编制,没有各个水源点到所覆盖农田的片区水系建设规划,呈现出一种“诸侯割据”、各自为战的局面,使得同一水源覆盖范围内的农田水利设施难以形成完整的水系。主要表现为三个分割:一是地域分割。目前,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进行申报和规划的,考虑的都是本地利益的最大化,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或者同一村的组与组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在2012年大旱之年,六都寨水库拉闸放水,主渠道虽满渠运行,但对于六都寨、荷香桥两个乡镇的旱情缓解作用有限,主要原因就是村与村之间、村民小组之间的渠道存在很多断头渠道,看得见水就是放不到田里。二是部门分割。水利、农业、发改、财政、扶贫、国土、农综、水保、农经等部门都在投资农田水利建设,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规划进行工程建设投资,缺乏衔接,各自为政,各做各的,工程布局设计、效益、技术缺乏系统综合考虑,导致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互相兼顾。在荷香桥的某村,烟基工程、国土整理、一事一议工程、五小水利工程、以工代赈工程等众多工程都投资了农田水利建设,由于各部门的设计标准、规格、技术系统都不尽相同,导致全村水系基本处于瘫痪状态,要运行该村水系还需20万元。三是项目分割。项目之间缺乏衔接,维修水库是一个项目,修水圳又是另一个项目。比如,近几年,我县上百座水库实施了除险加固,也蓄上了水,但大部分水库的配套渠系却没有配套建好,守着水而浇不上地的怪象仍然存在。

      2.实施缺乏科学安排,农田水系难以贯通。在农田水利设施实施的顺序上,没有遵从水系发展的自然规律,考虑得更多的是地方争取的力度和领导的重视程度。在同一水系中,有的水源没有形成,渠道却已修好;有的上游渠道是土渠,下游渠道却是砼化渠道;有的水源项目建的标准高,但相关的渠系却没有配套建好,影响着水系的贯通和效益的发挥。比如,在荷香桥镇某相邻两村,两村书记皆为县人大代表,通过多方努力,三年内两村投入近百万元,建设了将近10千米的田间渠道,但由于水源离两村较远,水源到田间的渠道却还是土渠,都不愿意建设,导致这10千米田间渠道的效益大打折扣。

      3.后续缺乏科学管护,水系作用难以持久。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对已建成的设施缺乏有效的管护机制,既没有管护资金,也没有落实管护责任。全县水利设施普遍存在失修、老化、损毁等现象,部分闸、泵站的启闭机、丝杠等组件被盗而不能得到及时更换,有些地方田间沟渠因长期得不到治理而淤积,有的甚至被填平用于耕种,有的山塘因淤积而蓄不了多少水,甚至成为垃圾填埋场。例如,六都寨灌区的肖桐干渠,由于历年未有资金进行维护,渠道已严重老化,渗水系数达0.5以上,基本上已不好使用。

      鉴于以上情况,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要科学制定农田水系规划。一要加强农田水系调研,对全县范围内的河流、水库、山塘等水源点,受益的农田及水源点到农田之间的水利设施情况进行详细摸底,建立台账,并标识在地图上。二要以农田水系为单位编制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根据全县的水资源和农田情况,在全县规划若干个农田水系,每个农田水系再根据现有农田设施的建设情况,合理规划布局各水源点到农田的水利设施,使之能够自成体系,前后贯通,从而在全县形成一个各水系之间相互连通、水系内部各要素前后贯通、惠及全县所有农田的水系网络。三要加强规划的审查和衔接。建议县里成立水利规划委员会,由相关领导和有关涉农部门组成,负责全县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审查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形成水系水利建设一盘棋。

      2.要科学实施农田水系规划。要严格执行规划,项目、资金的安排必须要符合规划,对未纳入规划的,不立项、不投资。对已纳入规划的,可以以水系为单位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每年整合捆绑有关项目资金,统一集中投入若干个水系,确保建设一处,贯通一处,受益一处。在水系内部,可按先上游后下游的顺序逐步推进,形成以水源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发展的水系格局。

      3. 要科学管护农田水系设施。一要明确管护责任。建议由县政府组织对全县水利设施进行摸底,明确河道、渠道、水库等工程的产权和管护范围,明确管护主体责任。二要设立管护基金,实行专户专管,用于水利设施的维修和日常管护。三要创新管护机制。参照护林员制度,探索实行农村水利协管员制度,协管员主要是承担现场报汛、水情观测、供水服务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等职责,其具体管护范围、工作标准及任务量,由县水务局统一划定,由镇水务站进行考核,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协管员报酬,按考核结果进行发放。通过这些措施,确保农田水系的永续利用。

    (县政协委员、荷香桥镇政协工委主任 刘东益)


    (责任编辑:孙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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