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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车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2015-07-24 09:37  来源:  

      我县现有在校学生138190人,在园幼儿41845人。共有校车234台(其中标准校车156台,改装校车78台),分布在21个乡镇。北面乡镇校车较少,大部分乡镇1—5台,其中鸭田、司门前和七江三个乡镇各1台,麻塘山、虎形山、大水田、羊古坳和罗洪乡等5个乡镇没有校车。南面乡镇都有校车,有15台以上校车的乡镇有5个(其中桃洪镇有53台)。调研发现,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校车准入制度不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教育、安监、交警、交通、乡镇等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但部分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就私自购买了校车,县校车办也只好被动地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校车日常安检未落实。目前,我县还没有专业的校车管理公司,校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以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自行管理为主,校车的日常安检没有像客运班车那样进行出车前和收班后的安全检查与定期二级维护,校车安检工作基本上是由校车司机凭经验凭直觉凭自觉去进行安检,因此,校车安全运行很难保障。

      三是校车超载现象很严重。为降低成本,我县的校车大多存在超载问题,2014年11月,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发现98%以上的校车超载,极个别校车超载率甚至超过240%。

      四是安全管理责任难落实。作为校车的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对校车超载、超速、超范围运行、安检等工作只能作教育劝导,无权处罚。而承担安全营运监管工作的交警部门,因为面广线长,没有GPS北斗定位终端和视频监控,全凭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很难将监控责任落到实处。各乡镇虽承担校车管理的主体责任,但因为人手少、工作多,也难将监管落在实处。

      五是道路安保设施不健全。县交通运输部门的数据表明,我县2670公里县乡公路中,安保设施不达标的路段占86%,而我县大部分校车都运行在这些安全隐患突出的农村道路上。

      为搞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我们提出如下三条建议:

      1.明确校车安全监管责任。县政府应出台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形成以教育、安监、交警、交通运输、运管、城管及各乡镇等通力协作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体系。针对校车超载严重的现状,要建立起以各乡镇为主体,交警、运管实时实地检查的安全监管体系。

      2.落实校车安全检查措施。针对校车安检失控的现状,县交警、运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政策法规,承担起校车安检监管职能,在每个乡镇指定1—2家具备车辆安检资质的维修厂家,或委托各乡镇车站为校车进行日常安检,以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行。同时,县运管、交警、教育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校车进行安全巡检巡查,禁止存在安全隐患车辆上路。

      3.安装GPS定位监控系统。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落实校车的GPS定位和视频监控措施,建立校车GPS北斗综合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校车GPS北斗定位终端安装奖补,鼓励校车在短时间内安装好GPS定位终端。

      4.建设农村道路安保设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从县财政每年的交通建设专项经费中拨出专款,对校车运行道路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期分批搞好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的安保设施建设,完善标志牌、示警桩、减速带、示警墩、护栏、反光镜和告示牌等,力争3年内校车运行道路安保设施基本达标。

      5.严格校车准入制度。尽可能的减少校车的审批,让校车逐年退出运行,让中小学生和幼儿尽可能通过县内公交和客运班车出行。

    (县政协工交经济委员活动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焦志军)


    (责任编辑:孙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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